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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12月15日
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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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田560公頃土地劃作保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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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規劃委員會表示,根據新田分區計劃大綱草圖,共約560.7公頃土地劃作自然保育、濕地改善及復修,以及綠化地帶;佔分區總面積約75.8%。

 

     該規劃區佔地約739.9公頃,東以鐵坑及白石凹為界,南至新田公路,西接米埔新村,北達深圳河。

 

     區內約183.1公頃土地劃作「自然保育區」地帶,以保存濕地及魚塘的生態價值。這些濕地和魚塘,是后海灣地區濕地生態系統不可或缺的部分,為雀鳥提供主要的食物來源,而且是水禽棲息和覓食的重要生態環境。

 

     劃作「綠化地帶」的土地約188.6公頃,包括米埔老圍東面的土地,以及大羅口的山丘地區及其伸延至潘屋村及洲頭附近的山麓地帶。

 

     位於仁壽圍北面自落馬洲管制站伸展至練板村1幅約172公頃的土地,劃為「其他指定用途」註明「綜合發展及濕地改善區」地帶,以保存和加強現有魚塘或濕地的生態價值和功能。

 

     為實現這個規劃意向,根據「私人與公營機構合作的方式」提出的發展或重建計劃申請,可獲考慮。

 

     由青山公路北面沿路直至米埔老圍東北面的約17公頃土地,劃為「其他指定用途」註明「綜合發展包括濕地修復區」地帶,鼓勵修復已受破壞毗連現有魚塘的濕地,以及促使已受破壞的濕地上零散的露天貯物及港口後勤用途逐步遷離。

 

     青龍村西面約21.6公頃土地劃作「住宅(丁類)」地帶,主要是鼓勵現有的臨時構築物提升為永久建築物。

 

     新田分區計劃大綱核准圖複本已上載在城規會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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