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
10月因觸犯管制污染條例,被法庭定罪的個案共有34宗;其中1間公司因未有委任註冊承辦商進行石棉工程或該承辦商未能履行其職責,被罰款75,000元,是該月份罰額最高的個案。
環境保護署今天公布,10月因觸犯管制污染條例,被法庭定罪的個案共34宗;13宗違反《空氣污染管制條例》,12宗違反《噪音管制條例》,違反《廢物處置條例》的則有9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