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ease use a Javascript-enabled browser. 060825tc04003
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
2006年8月26日
*
*
康樂
*
水塘垂釣須申請牌照
*
水塘垂釣須申請牌照
魚樂無窮:持牌人可在每年9月1日至翌年3月31日,在水塘垂釣。

     水務署呼籲,愛好釣魚人士,如欲於即將來臨的釣魚季節在水塘垂釣,須先向該署申請釣魚牌照。

 

     釣魚牌照有效期為3年,費用24元。持牌人可在每年9月1日至翌年3月31日,在水塘垂釣。

 

     市民可在辦公時間內,前往灣仔告士打道7號入境事務大樓1樓,或旺角洗衣街128號地下的水務署客戶諮詢中心辦理申請手續;或以郵寄方式辦理申請。年齡在13歲以下的小童不獲簽發釣魚牌照。

 

     郵寄申請者須詳列姓名、地址,並附上身份證明文件副本及面額24元、支付予「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劃線支票,寄往入境事務大樓43樓水務署總部。

 

     釣魚人士在水塘垂釣時須遵守規則,包括只可使用魚竿及魚絲垂釣,其他釣魚工具,如魚網、小船、小艇和木筏等,均不可使用;爆炸性或有毒物品一律禁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