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署今天公布,3月份因觸犯環境保護署執行的管制污染條例,被法庭定罪的個案共有9宗。月內1間公司因不依照《建造塵埃規例》的規定而進行應呈報的工程,被罰款75,000元,為3月份個案中最高判罰額。
其中6宗違反《噪音管制條例》,而違反《空氣污染管制條例》的則有3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