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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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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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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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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電池首年回收率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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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充電池
循環再用:首批回收的充電池,將運往南韓,經處理後循環再用。

     由環境保護署和電池業界合辦的自願性生產者責任制計劃所回收得來的首批充電池,將運往南韓指定設施,經處理後循環再用。

 

    「充電池回收計劃」在2005年4月推出,是業界自願參與的生產者責任制計劃,所需費用由34個充電池和電子產品生產商及入口商提供。

 

     計劃在首年錄得5%的回收率,其他地方同類型自願性電池回收計劃的回收率一般介乎2 - 3%。

 

     自計劃推出以來,環保署共回收了約13公噸充電池(相等於32萬枚),其中4成來自工商業界。

 

     署理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常任秘書長(環境)趙德麟今天出席「充電池回收計劃」裝運典禮時表示,不會因此而自滿,環保署繼續與業界合作,加強宣傳和鼓勵市民參與計劃。

 

     他表示,今年將有6間大型商業機構參與這個計劃,並感到非常鼓舞。

 

     該6間機構是富士通個人電腦(亞太區)、喜利得(香港)有限公司、聯想(香港)有限公司、捷成洋行、朗文香港教育和藝康香港有限公司。

  

     目前全港共有超過440個回收站,包括全線豐澤、地鐵車站、SUNDAY和屈臣氏,以及部分蜆殼油站、九廣鐵路車站、惠康超級市場、七•十一和主辦機構的門市部。

 

     電池回收站也設置全港750多個屋�、超過140幢工商業大廈和逾160間學校。

 

     回收站地點詳列於環保署網頁,市民也可致電2838 3111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