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署今天公布,2月份共有23宗因觸犯管制污染條例而被法庭定罪的個案。月內1間公司因不依照建築噪音許可證上所列的條件,使用機動設備,被罰款25,000元,是2月份最高判罰個案。
2月共有12宗違反《空氣污染管制條例》、8宗違反《噪音管制條例》、兩宗違反《水污染管制條例》,以及1宗違反《廢物處置條例》的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