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署去年就非法進出口受管制廢棄電子產品個案,共作出37次票控,其中27宗定罪,罰款2,500 - 45,000元不等;其中1名違法者還被判處監禁兩個月,但緩刑1年。
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廖秀冬今天在立法會會議上,書面答覆議員鄺志堅的提問時指出,目前本地約有90個廢舊電子物料工場,均位於新界偏遠地方。
她說,過去兩年,環保署共巡查這些工場993次,並對違法經營者作出13次票控,所有票控均成功定罪。
環保署去年在新界區13個工場內外收集的土壤樣本化驗結果顯示,有關工場並未對附近的環境造成污染。
廖秀冬表示,環保署去年根據《廢物處置條例》,就非法進出口受管制廢棄電子產品個案,共作出37次票控,其中27宗定罪,罰款2,500 - 45,000元不等;其中1名違法者還被判處監禁兩個月,但緩刑1年。
環保署正研究推行電器及電子產品「生產者責任計劃」,以減少廢物及加強廢物回收;並將參考海外經驗,評估計劃的成本效益、對業界及有關人士的影響,再諮詢公眾。
在計劃中,產品製造商、進口商、零售商及消費者須分擔妥善處理產品使用後的責任。
返回頁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