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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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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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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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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廢料重量比例酌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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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廖秀冬表示,「建築廢物處置收費計劃」實施以來大致順利,運往堆填區的建築廢料約2,000輛次,運往分類回收區和公眾填料庫的建築廢物約10,800輛次。

 

     她指出,已與廢物運輸司機代表就廢料重量比例達成共識,就是在法律容許下酌情處理計算方法。

 

     廖秀冬今天與港九及新界夾斗車商會及廢物處理協會代表開會後表示,過去1周,建築廢物處置收費計劃運作大致順利,運往堆填區的建築廢料約2,000輛次,運往分類回收區和公眾填料庫的建築廢物約10,800輛次。

 

     至於如何完善建築廢物處置收費計劃的運作安排,廖秀冬表示,已與廢物運輸司機代表達成共識,在法律容許下酌情處理有關計算車輛廢料重量的比例。

 

     她指出,由於運往堆填區或分類回收區的廢料重量比例,有法例規定,業界要求立刻放寬是不可能的。

 

     不過,廖秀冬承諾,6個月內檢討運作安排,並與業界保持緊密的夥伴關係,聽取業界意見,並不斷蒐集資料及汲取其他地方的經驗。

 

     她表示,業界也了解工業行動引起社會不安,並希望日後以對話方式解決問題,相信建築廢物處置收費條例可順利實行。

 

     環境保護署表示,完善有關計劃的細節安排後,輪候時間應可縮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