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
12月份共有17宗因觸犯管制污染條例而被法庭定罪的個案,其中1間公司被罰款45,000元,是12月份個案中最高的判罰額。
環境保護署今天公布,12月份共有17宗因觸犯管制污染條例,而被法庭定罪的個案。
7宗違反《水污染管制條例》、4宗違反《空氣污染管制條例》、4宗違反《廢物處置條例》,違反《噪音管制條例》的個案則有兩宗。
1間公司因未持有許可證而輸入受管制廢物,違反《廢物處置條例》,被罰款45,000元,是該月份個案中最高的判罰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