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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力合作: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廖秀冬表示,都市固體廢物管理較為複雜,需要市民、工商界和政府合作才可成功。 |
環境保護署發表《香港都市固體廢物管理政策大綱》,提出未來10年管理香港都市固體廢物的全面策略,旨在訂定解決廢物問題必須採取的行動;並貫徹「污染者自付原則」,鼓勵市民加強循環再造,減少棄置廢物。
《政策大綱》的目標是,每年減少1%香港產生的都市固體廢物量,加快推行全港性的廢物回收計劃,研究方法徵收都市固體廢物費用,推行堆填區棄置禁令,以配合生產者責任計劃。
具體措施包括明年向立法會提交《產品環保責任條例草案》,並在2007年為電器及電子設備、車輛輪胎及膠袋制訂有關規例;以及分別在2008和2009年,為包裝物料及飲品容器,和及充電池制訂有關規例。
07年提垃圾費法案
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廖秀冬表示,都市固體廢物管理較為複雜,需要市民、工商界和政府合作才可成功。
廖秀冬指出,如果容許廢物按現時的趨勢增加,餘下的堆填處理能力將在未來6 - 10年內飽和;如果採用新的方法處理廢物,現在便需要作出預備。
她說,《政策大綱》向市民清楚表明政府在減廢、回收、循環再用、最終如何處理廢物,以及各種配合的法規的構想;最終目的是循可持續發展的理念,盡量減少固體廢物,把有用的資源循環再用,長遠為下一代盡一分責任。
貫徹污者自付原則
《政策大綱》貫徹「污染者自付原則」,她表示,徵收垃圾費是減少廢物的有效工具,並計劃在2007年向立法會提交都市固體廢物收費計劃的有關法案,但現在未有具體的收費詳情。
廖秀冬說,將盡量完善回收系統,令資源可以再造,減低市民負擔,因為愈能循環再用,遭廢棄的物件便愈少。
《政策大綱》也就全港性家居廢物源頭分類訂下具體指標,包括在2007年和2012年,家居廢物的回收率由去年的14%,分別提高至20%和26%。參加計劃的屋�數目,在2010年年底,分段由現時的180個遞增至1,360個,務求在2010年前,有80%本地人口參加計劃。
至於參與計劃的公共屋�數目,則期望在2012年前,由今年的30個擴展至所有公共屋�。
每年減1%固體廢物
該局預期,2006年向立法會提交《產品環保責任條例草案》,並在2007年為電器及電子設備、車輛輪胎及膠袋制訂有關規例;而包裝物料及飲品容器,和及充電池,則分別在2008和2009年制訂有關規例。
《政策大綱》沿用今年5月發表的《香港首個可持續發展策略》,為3層廢物管理架構所訂下3個具體指標,即:
•避免和減少產生廢物,每年減少香港產生的都市固體廢物量1%,直至2014;
•在2009年及2014年前,分別提高都市固體廢物的回收率至45%及50%;
•在2014年前把棄置於堆填區的都市固體廢物總量減至25%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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