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份因觸犯管制污染條例,而被法庭定罪的個案共有48;其中兩家公司因違反牌照規定而各被罰款50,000元,是月內最高的判罰額。
環境保護署今天公布,5月份因觸犯管制污染條例,而被法庭定罪的個案共有48。
其中30宗違反《空氣污染管制條例》、9宗違反《噪音管制條例》、5宗違反《水污染管制條例》,而違反《廢物處置條例》的則有4宗。
月內兩家公司因違反《水污染管制條例》,而各被罰款50,000元,是該月份個案中最高的判罰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