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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年5月23日
環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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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體廢物管理策略9月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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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環境保護署表示,9月公布為都市固體廢物制訂整體管理策略,並指出,焚化技術處理廢物的成本較低,在減少堆填廢物的各個方案中,最具成本效益;而建議綜合廢物管理設施所採用的排放標準,將與技術先進國家的排放標準同樣嚴格。

 

     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今天討論本港都市固體廢物的管理,環保署提交的文件表示,由於本港面對的廢物問題迫切和嚴峻,必須議定明確和各方同意的路向解決問題,而解決方案應是個針對各種問題的多方位計劃。

 

     就廢物處理的整體策略而言,環保署指出,廢物減量及回收再造,一直是其工作重點;不過,仍有大量廢物因不能循環再造而需妥善處理,而依賴堆填區作為棄置廢物的唯一方法,明顯不符合持續發展的原則;因此,在最後棄置廢物前,必須採用其他處理方法,以縮減廢物的體積。

 

     2002年4月,政府曾邀請本港及海外的公司,就發展綜合廢物管理設施應採用的廢物處理技術提供建議,結果共有59家本港及海外的廢物處理技術供應商及設施營運商提交意向書。

 

選出8個策略方案

 

     政府成立的諮詢小組,從59份意向書中選出6種有潛力在本港應用的主要技術,包括堆肥、厭氧分解、機械生物處理、焚化、氣化及共燃技術。

 

     小組基於該6種主要技術,揀選出8個適合本港的策略方案,部分方案採納多於1種技術,包括:具能源回收的焚化技術、氣化技術、緊連氣化燃燒技術、配合物料回收和燃燒廢物衍生燃料以生產水泥的技術、機械生物處理技術、堆肥加焚化技術、厭氧分解加焚化技術,以及機械生物處理加氣化技術。

 

     環保署對所有策略方案的定量和定質評估結果顯示,各個方案均有各自的優點和缺點,在制訂策略計劃時須仔細考慮。

 

建議採多技術方針

 

     由於本港的都巿固體廢物性質混雜,諮詢小組建議,綜合廢物管理設施應採用多技術方針,採納最適合的技術,處理不同類別的都巿固體廢物。

 

     環保署強調,這方針是建基於及用以輔助現行鼓勵減廢及廢物回收的政策,將透過社區教育及提供經濟誘因等多項措施,盡可能減少產生廢物。

 

     該署的目標,是在2014年,把回收率由2004年的40%增至50%,相等於每天有7,200公噸的都市固體廢物需要整體地處理。

 

     環保署指出,透過在源頭分類都市固體廢物,使可再造物料得以回收再造,至於可生物降解的物料,則會分開收集進行生物處理;餘下的混合都市固體廢物,可以用機械生物處理技術和熱能技術處理。

 

考慮焚化混合廢物

 

     歐洲的經驗顯示,若只採用機械生物處理技術,仍有約50 - 60%的殘餘物需棄置在堆填區。因此,環保署認為,未來的綜合廢物管理設施,不能單靠機械生物處理技術處理混合的都市固體廢物,至於其規模,則視乎殘餘物的出路而定。

 

     至於餘下未經機械生物處理技術處理的混合廢物,環保署認為,應考慮使用熱能處理技術處理;而在焚化、氣化及共燃3種熱能處理技術中,焚化被視為最佳的技術,在歐亞多個先進國家的實踐中,證明效果良好。

 

     環保署表示,焚化技術處理廢物的成本較低,在減少堆填廢物的各個方案中,最具成本效益,與生物處理技術相比,佔用土地也較少。

 

     至於氣化技術,以現今的科技水平而言,成本較焚化技術高,而成本效益也欠理想。共燃技術的應用與否,端視本地水泥製造業的前景,以及其生產技術能否使用廢物衍生燃料而定。

 

排放標準同樣嚴格

 

     該署認為,焚化技術已發展成熟,能達到極高的排放標準;而氣化技術,則較為昂貴,成本效益相對較低;機械生物處理技術可從混合廢物中,回收再造小部分沒有在源頭分類的可再造物料,但須視在分類過程中回收的物料是否有市場。

 

     環保署估計,機械生物處理廠每天可處理1,000公噸廢物,餘下的5,700公噸則需焚化,這種規模的綜合廢物管理設施需佔地約35公頃。

 

     至於焚化爐的排放標準,環保署指出,近年歐洲各國的排放管制漸趨嚴格,小規模的焚化爐已逐漸被淘汰,取而代之的是數量較小但規模較大及更先進,並能符合新排放標準的焚化爐;而建議中綜合廢物管理設施所採用的排放標準,將與這些技術先進國家的排放標準同樣嚴格。

 

     環保署表示,除了繼續和深化社區教育、鼓勵市民參與全港性的家居廢物源頭分類計劃和其他減廢及廢物回收計劃,也需要為都市固體廢物制訂整體管理策略,並預定在9月公布有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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