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計劃加強規管玻璃底觀賞珊瑚船隻,建議透過簽發許可證形式,限制這類船隻在海岸公園的路線和速度;並建議簡化在海岸公園採集標本的申請程序,縮短申請時間。
署理環境保護署副署長陳瑞緯今天在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上表示,由於乘坐船隻觀賞珊瑚的市民增加,有需要規管玻璃底賞珊珊瑚船,或其他船隻在海岸公園的活動。
陳瑞緯表示,為加強保護海岸公園內的珊瑚和其他海洋生物,建議修改《海岸公園及海岸保護區規例》,賦權漁農自然護理署規管玻璃底觀賞珊瑚船隻的操作模式。
漁護署可透過簽發許可證形式,註明船隻的路線、速度及操控方式等運作條件,若一旦違反條件時,可撤銷其許可證。
漁護署將就簽發許可證規管玻璃底觀賞珊瑚船隻的安排諮詢業界,然後才制訂有關建議修例細節。
當局同時建議,賦予漁護署署長有權簽發許可證,讓申請人在有關區域採集標本,估計可令申請時間由數周縮短至約1 - 2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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