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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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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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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氣質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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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港商落實電廠排污交易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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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環境運輸及工務局重申,一直與廣東省政府就改善珠江三角洲地區空氣質素保持緊密合作;並正在商討落實兩地電廠排污交易的機制。

 

     今年內建成的區域空氣質素監測網絡,經測試後明年便可全面投入運作。空氣污染物排放清單的編製手冊,也可望在今年內完成,以便兩地政府明年起有統一的方法,評估珠三角地區及本港污染物的排放量。

 

     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回應就思匯政策研究所有關香港及珠江三角洲空氣質素管理計劃的建議時指出,有關建議與政府已經及正在推行的改善空氣質素措施一致。

 

     鑑於珠三角地區的能源界別中,各項企業的合作有助改善區域的整體環境,故此,政府將繼續與有關的內地對口單位,和經濟發展及勞工局一同探討合作機會。

 

     粵港政府在2002年4月,就2010年的減排目標達成共識;去年12月制訂「珠江三角洲地區空氣質素管理計劃」,包括為達致減排目標所需的各項措施。

 

     有關部門已向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匯報管制空氣污染策略的詳情和落實計劃的進展;下周一(11月8日)向環境諮詢委員會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