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捕鱷行動:漁農自然護理署協助1間報業團體,邀請澳洲鱷魚專家來港,捕捉在元朗南生圍發現的鱷魚。(圖片由漁護署提供) |
漁農自然護理署協助1間報業團體,邀請澳洲鱷魚專家來港,捕捉在元朗南生圍發現的鱷魚。整個捕鱷過程不涉及公帑。
漁農自然護理署陳鎮源表示,鱷魚專家John Lever將於本周內來港。該名專家曾表示,可徒手或使用捉鱷魚的器具捕捉鱷魚。當局也要求他不要傷害鱷魚。
陳鎮源說,如捕獲該條鱷魚,將先運往轄下的動物管理中心,由獸醫檢查牠的健康情況,然後委託香港動植物公園暫時照顧。
當位於天水圍的香港濕地公園第2期工程完成後,將考慮將把鱷魚遷往公園,作教育用途。
陳鎮源呼籲市民不要嘗試捕捉鱷魚。根據《野生動物保護條例》,除非市民取得漁護署發出的有效牌照,否則,捕捉鱷魚或其他野生動物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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