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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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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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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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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環填海工程符環評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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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密監察:中環填海計劃第3期的挖泥及卸泥工程設有環境監察及審核計劃,確保有關工程對環境造成的影響在可接受的程度內。

     環境保護署表示,已有措施監管中環填海計劃第3期的挖泥及卸泥工程;而該項工程已通過法定的環境影響評估程序、經諮詢公眾及環境諮詢委員會後才獲批准。

 

     環評報告指出,實施所建議的緩解措施後,挖泥時海中沉積物所釋出的污染物,應可減至最低;也不會對周圍水域構成任何不良影響。

 

監察計劃保障環境

 

     有關緩解措施,包括:

 

•用隔泥網包圍挖泥的地點;

•控制挖泥的速度;

•使用密封式挖泥機。

 

     工程也有環境監察及審核計劃,確保對環境造成的影響在可接受的程度內。而挖出的污泥,將以密封式海洋傾倒法,卸在東沙洲海床特設的泥坑。

 

     由於法庭沒有向該填海工程發出禁制令,故環保署認為,根據《海上傾倒物料條例》發出許可證予該工程在東沙洲傾倒污泥不會有問題。

 

污泥未有影響水質

 

     自90年代初,當局已為東沙洲卸泥場進行長遠和廣泛的環境監察計劃,包括對水質、沉積物及生物的監測,以及對中華白海豚和人類影響的風險評估。迄今並無有發現對環境造成不良的影響。

 

     有關監測結果的報告,去年5月呈交國際海事組織的科學小組會議,並獲良好評價。

 

     參與會議的代表,包括國際綠色和平組織,並無對該份報告有異議。

 

     土木工程署也有派員駐守東沙洲的卸泥地點,確保有關工程遵守嚴格的卸泥程序和依從限定的填滿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