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份共有25宗因觸犯環境保護署執行的管制污染條例,而被法庭定罪的個案。
其中13宗違反《空氣污染管制條例》、6宗違反《噪音管制條例》、3宗違反《廢物處置條例》、兩宗違反《海上傾倒物料條例》,違反《水污染管制條例》的有1宗。
1間公司因不依照建築噪音許可證規定而進行訂明建築工程,另1間公司因不依照建築噪音許可證規定而使用機動設備,各被罰款25,000元,為上月份個案中最高判罰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