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份共有37宗因觸犯環保署執行的管制污染條例,而被法庭定罪的個案。
其中21宗違反《廢物處置條例》、11宗違反《空氣污染管制條例》、四宗違反《噪音管制條例》,而違反《水污染管制條例》的則有一宗。
一間公司因不依照建築噪音許可證規定而使用機動設備,被罰款5萬元,為上月份個案中最高判罰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