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污染
環境保護署公布,5月份因觸犯管制污染條例而被法庭定罪的個案共有31宗。
其中九宗違反《空氣污染管制條例》、違反《廢物處置條例》和《水污染管制條例》各有八宗、五宗違反《噪音管制條例》,違反《海上傾倒物料條例》的有一宗。
一間公司因未持有許可證而輸出受管制廢物,被罰款75,000元,為5月份個案中最高判罰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