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宣布,今年2月1日至7月31日的車用石油氣價格上限,每公升調高0.33 - 0.34元,至2.41 - 2.78元。
這次調高車用石油氣價格,是由於國際石油氣價格於去年7月至12月攀升;至於2004年度的綜合消費物價指數出現的減幅,亦已計算在內。
這是根據批出專用石油氣加氣站的合約,每6個月作出的調整。定價程式包括兩個考慮因素,即國際石油氣價格和本地石油氣營運價格。
國際石油氣價格會按之前6個月,即7 - 12月及1 - 6月的國際石油氣平均價格,分別於每年2月1日及8月1日作出調整。
本地石油氣營運價格則按上年度綜合消費物價指數的變動,於每年2月1日作出調整。
視乎個別合約承辦商因應市場情況的決定,專用石油氣加氣站所出售的車用石油氣的實質價格或會低於有關合約的價格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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