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劉吳惠蘭表示,旅遊業議會是旅行代理商負責自律監管的專業團體,非一般商會;旅遊事務專員負責監管其運作,故議會絕非「無王管」。
劉吳惠蘭今天(5月26日)回覆立法會議員謝偉俊提問時指出,議會一直按既定機制,處理與旅行團有關的突發事故,不論旅行代理商規模大小,都獲邀出席會議,因此,不存在「議會只照顧大旅行代理商利益」,更沒有壟斷的情況。
她說,議會的理事成員,由起初只有兩名獨立人士,到現在增至12名,而且大部分理事來自中小企旅行社,故他們有充分機會參與議會工作,令整體業界利益得到全面照顧。
至於出團與否,議會是參照政府發出的外遊警示,與相關旅行代理商討論後決定,期間旅遊事務專員也會派代表出席。事實上,議會都是以嚴謹認真的態度商討處理方法,以旅客人身安全為首要。
如旅行代理商決定出團,旅行代理商會按情況調整行程,避開受影響的地區或景點。反之,也會根據議會的指引,按顧客意願安排退款或更改行程。
劉吳惠蘭在立法會的發言詳情,可瀏覽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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