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劉吳惠蘭表示,香港會議展覽業的市場是自由開放的,並無設立任何門檻,不應單以市場佔有率來決定有否出現壟斷。
他指出,其他應考慮的因素,包括進入市場門檻、市場是否有公平競爭環境、有否出現濫用市場地位及妨礙自由貿易,導致經濟效益降低和損害香港利益。
劉吳惠蘭今天(5月5日)回覆立法會議員湯家驊的提問時說,貿易發展局2008年及2009年單獨籌辦的貿易展覽數目,分別為22個和26個,佔該年貿易展覽總數25%及29%,並無壟斷市場。
她說,貿發局與香港會議展覽中心的經營機構簽訂了經營協議,其中的「互不競爭」條款,約束雙方不得在合約期內參與在香港發展的新展覽設施,該條款並無限制貿發局在會展中心以外的場地舉辦展覽。
劉吳惠蘭指出,事實上,貿發局在亞洲國際博覽館啟用以來,先後舉辦了超過20場展覽。貿發局今年在亞博舉辦4項展覽,包括香港國際印刷及包裝展、亞洲運動用品展、國際環保博覽,以及香港國際建築裝飾材料及五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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