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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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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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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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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局維持有期回購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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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金融管理局

     香港金融管理局今天(3月26日)宣布,今年3月31日以後,繼續在市場操作框架下,進行外匯掉期及有期回購交易,從而向銀行提供港元流動資金支持。

 

     經貼現窗獲取流動資金的安排,將回復至去年9月以前的模式,包括重新把香港銀行同業拆息的部分,納入計算基本利率的方程式;並保留美國聯邦基金目標利率加50基點的息差。

 

     金管局去年9月30日推出5項臨時措施,紓緩金融市場動盪為本地銀行帶來的壓力。有關措施今年3月31日屆滿。

 

     該5項措施包括:擴大合資格證券類別、借款期限延長至3個月、借款限額提高至100%、進行外匯掉期交易,以及有期回購交易。

  

     鑑於銀行主要透過金管局進行外匯掉期及有期回購交易,故此,在考慮市場意見後,金管局決定繼續在其市場操作框架下,為有需要的銀行,透過外匯掉期及有期回購交易,提供流動資金支持。

 

     同時,金管局決定回復以往貼現窗的安排,即只可透過外匯基金債券及票據作隔夜回購協議,確保港元匯率在貨幣發行局下保持穩定。

  

     金管局並強化最後貸款人安排,擴大可獲取港元流動資金的合資格資產類別,特別是外匯掉期可成為金管局用以提供最後貸款人支持的基本工具之一,以及擴至有合適評級的外幣證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