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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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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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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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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改委肯定香港金融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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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今天(1月8日)公布《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2008 - 2020年)》,肯定香港作為金融中心的地位和支持粵港澳擴大合作事宜的自主協商範圍。

 

    《綱要》提出了珠江三角洲地區與香港、澳門和台灣地區,加強經濟和社會發展領域合作的規劃,到2020年把珠江三角洲地區建成粵港澳分工合作、優勢互補、全球最具核心競爭力的大都市圈之一。

 

     在這前提下,粵港合作最重要的工作,包括推進香港服務業在珠三角和廣東的發展、確保港口和機場發展能夠明確分工,以及繼續發揮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角色和作用。

 

     在《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的框架和規定下,爭取更多開放措施在廣東先行先試,從而鼓勵香港服務業在內地其他地區發展,開拓新領域。

 

    《綱要》支持珠三角地區企業來香港上市投資,充分發揮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作用。截至2008年10月,在港上市的廣東企業共有66間,市值超過2,200億元。

 

     大珠三角區擁有全球最繁忙的貨櫃港。與珠三角地區緊密協作,確保港口和機場發展能夠明確分工、布局合理、優勢互補,以保持香港作為亞洲區內重要港口和民航中心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