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會議今天(12月16日)批准香港電燈有限公司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的發展計劃。
根據發展計劃,港燈由2009年1月1日起,下調平均基本電費19.2%。
由於燃料價條款收費的上升,抵銷了部分基本電費的減幅,故此,包括燃料價條款收費在內的平均淨電費,每度電下調7.5仙,至119.9仙,減幅5.9%。
新《管制計劃協議》規定,港燈的准許回報率由過往的13.5 - 15%,下調至9.99%。這次下調基本電費,符合了新《管制計劃協議》有關基本電費減幅達雙位數字的估算。
根據《管制計劃協議》,港燈可不時調整燃料價條款收費,把預測燃料成本與港燈實際燃料成本的差額轉嫁給消費者。
港燈預期,與現行電費水平比較,發展計劃期內,以平均每年計算,基本電費將會下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