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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12月12日
信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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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信貸保證計劃周一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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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財務委員會今天(12月12日)通過政府成立1,000億元特別信貸保證計劃;工業貿易署12月15日(下周一)起接受貸款機構的申請。

 

     至今共6家貸款機構,包括東亞銀行、�生銀行、渣打銀行、大新銀行、香港上海匯豐銀行和中國銀行已與政府簽署法律文件,並準備接受有關計劃的申請。

 

     工貿署表示,當更多的貸款機構與政府簽署法律文件後,預期貸款機構的數目在未來數周會增加。

 

料約四萬公司可受惠

 

     行政長官12月8日宣布,在特別信貸保證計劃下,政府的信貸保證總承擔額,將由70億元增至1,000億元,為商業信貸市場提供約1,420億元的貸款。

 

     視乎實際貸款數額,預期約有40,000家公司可受惠於加強後的計劃。

 

     在特別信貸保證計劃下,政府會為貸款機構所批的貸款提供70%的信貸保證。每家企業可獲的最高貸款額為600萬元。在這個上限內,最多300萬元可用作循環信貸。

 

實質業務企業可申請

 

     每筆貸款的最長保證期為3年,或直至2012年6月30日(以較早者為準),並容許6個月的寬限期,期間借款企業可以只償還利息;之後,貸款須按時清還,最長還款期為30個月。

 

     所有在香港有實質業務的企業,不限規模或行業,惟上市公司除外;均合資格申請。有關計劃將由下周一起接受申請,為期6個月。

 

     所有特別信貸保證計劃的申請,必須透過參與計劃的貸款機構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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