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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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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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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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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雷曼產品銀行增至九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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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局副總裁蔡耀君
特別安排:金管局副總裁蔡耀君表示,銀行銷售投資產品時,對弱勢社群,需要作出額外解釋的措施。

     香港金融管理局總裁任志剛表示,該局正以公平客觀的原則,加快處理雷曼迷你債券持有人的投訴,並已調派和增聘超過100名職員處理投訴。他呼籲受影響的投資者毋須重覆投訴。

 

     金管局副總裁蔡耀君今天(10月2日)表示,接獲超過7,700宗投訴,其中41宗已立案處理,未有足夠表面證供的有12宗,需要更多資料處理的有189宗,涉及的銀行增至9間。

 

必須說明附帶風險

 

     任志剛今天在其每周《觀點》中指出,該局規定銀行銷售證券及期貨產品時,須遵守《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持牌人或註冊人操守準則》,金融中介人銷售該等產品時,須向客戶說明產品資料與附帶風險。

 

     該局規定銀行要遵守《證券及期貨條例》有關條文,並須設有足夠的管控措施及制度,以確保妥善地評估投資產品是否適合客戶,同時充分披露產品的性質與風險。

 

     銀行也須披露本身是以代理人或當事人身份行事,並確保客戶明白產品的性質與風險,以及客戶擁有足夠財力承受相關風險和可能引致的虧損。

 

     金管局定期現場審查銀行的證券業務,如有發現不足之處,便會發出指引,要求銀行加強有關的管控措施及制度。

 

特別考慮弱勢社群

 

     蔡耀君今天在記者會上表示,在2006年曾向銀行發出通告,要求銀行銷售投資產品時,應評估產品是否適合客戶,包括客戶的年齡、評估及披露產品的風險、年期等;特別對弱勢社群,例如文盲或殘障人士,銀行要作出額外解釋的措施。

 

     金管局正協助特區政府要求受託人和銷售商為受影響投資者提供所需資料,包括所涉投資產品的相關資產性質、價格及流動性,有關方面正陸續提供這些資料,此舉將會有助對有關投資產品進行估值。

 

     金管局和證監會會檢討雷曼迷你債券事件,在3個月內向財政司司長提交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