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存款保障委員會今天(9月25日)公布的《2007-2008年報》指出,香港金融管理局檢討存保計劃10萬元保障上限的建議,諮詢期10月底屆滿;預期2009年首季作出具體建議。
年報指出,2007 - 08年度向存款保障計劃成員收取合共3億2,800萬元供款,年度內存保基金投資回報率達到3.8%。
香港金融管理局就有關其維持銀行體系穏定工作的研究報告進行的公眾諮詢,包括了檢討存保計劃10萬元保障上限的建議,諮詢期10月底屆滿;預期2009年首季作出具體建議。
存保會上年度的主要工作,包括透過模擬測試及對值得關注的市場發展進行調查,收集數據分析,監察存保計劃的保障是否足夠;進行發放補償演習以提升存保計劃及時發放補償的能力。
在本年度,存保會的首要工作是執行在去年建立的各項監督機制,以監察計劃成員遵守計劃的規則及指引的情�,優化發放補償系統及程序,以及加強公眾對計劃主要特點的了解,尤其那些有助於促進銀行體系穩定的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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