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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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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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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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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盈須向廣管局報告結構變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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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播事務管理局

     廣播事務管理局表示,經調查後,認為根據所得的資料及法律意見,電訊盈科媒體沒有違反《廣播條例》對跨媒體擁有權限制的規定。

 

     不過,廣管局認為,電訊盈科和電盈媒體日後若有任何與其運作有關的結構及組織關係的改變,以及與電盈有關的信託事宜如有任何變動,均須向廣管局報告。

 

     廣管局今天(5月2日)表示,早前就與本地收費電視節目服務持牌機構電訊盈科媒體和《信報》相關人士,是否遵守《廣播條例》跨媒體擁有權的條文,進行調查。

 

     廣管局在4月22日的會議上,考慮有關的調查結果後,認為根據所得的資料及法律意見,電盈媒體沒有違反條例對跨媒體擁有權限制的規定。

 

     不過,廣管局認為,應加強防範措施,確保日後不會出現任何引起對跨媒體擁有權關注的情況。

 

     電盈和電盈媒體已承諾,日後若有任何與其運作有關的結構及組織關係的改變,以及與電盈有關的信託事宜如有任何變動,均須向廣管局報告。

 

     2006年8月,有報道指李澤楷購入《信報》的股權,李澤楷同年年底發表的公開聲明,也使人關注到跨媒體擁有權的問題。

 

     廣管局去年1月5日公布展開調查。在調查期間,廣管局及其律師詳細審閱了由49間司和人士提交的36份意見書,包括聯合發表的意見書;並審閱了電盈和電盈媒體相關董事會和委員會的會議紀錄。

 

     根據調查所得的資料及法律意見,廣管局認為李澤楷沒有在條例的定義範圍內,對電盈媒體行使控制。廣管局也認為,根據所得資料,電盈媒體沒有違反條例對跨媒體擁有權限制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