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貿易署實施的入口麵粉和大米粉登記制度,現階段正為大米進口商進行登記;凡屬根據食米管制方案已登記的食米貯存商,並且在去年從事實質進口米商業活動,均可登記。
工業貿易署副署長魏永捷今天(4月14日)表示,內地年初實施了供港糧食及製粉出口管制,包括大米及麵粉。
為了配合有關安排,工貿署與內地磋商後,已推出麵粉和大米粉登記制度,上周|進入第2階段,為大米進行登記。
魏永捷指出,凡屬根據食米管制方案已登記的約百名食米貯存商,並且在去年從事實質進口米商業活動,都符合登記資格。
工貿署將公開已登記的貯存商名冊,並交予國家商務部。按內地的管制措施,進口商必須在登記名冊內,內地出口商才能取得相關批文,出口大米予香港;而這些大米和製粉,不得轉口。
去年香港進口內地大米約20,000噸,內地暫時給港澳的配額是50,000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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