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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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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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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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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增11新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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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補充協議簽署
新里程:財政司司長唐英年和商務部副部長廖曉淇在政府總部,簽署《安排》補充協議四。

     香港與國家商務部今天簽署《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補充協議四,擴大服務貿易開放和經濟合作,有關措施2008年1月1日起生效。

 

     根據新的補充協議,內地在28個服務領域推行40項開放措施,包括11項屬新加入的領域;其中香港銀行入股內地銀行的最低總資産要求,將降至60億美元。

 

     財政司司長唐英年表示,這將提供商機和鞏固香港優勢,讓業界可充分開拓內地市場。

 

帶來51億額外投資

 

     在行政長官曾蔭權和國家商務部部長薄熙來的見證下,唐英年和商務部副部長廖曉淇今天簽署《安排》補充協議四。

 

     唐英年表示,《安排》正面回應了《「十一五」與香港發展》經濟高峰會報告中,有關開放內地市場的建議;並指出,《安排》在香港和內地的經濟發展上擔當重要角色。

 

     港府最新的研究顯示,在2004 - 06年期間,《安排》為香港居民創造了36,000個新職位,並帶來51億元的額外資本投資。

 

     與此同時,《安排》也為內地創造了16,000個新職位,以及吸引香港企業在內地作出92億元的額外資本投資。

 

補充協定特色有三

 

     唐英年說:「《安排》實施的成果,證明《安排》是項互惠雙贏的協議。

 

    「《安排》讓香港業界拓展內地龐大市場商機,並同時把香港優質的服務及管理知識引進內地,有助提升內地服務業的水平。內地企業亦可透過香港的金融和專業服務平台,與國際市場接軌。


    「雙方將繼續確保《安排》順利推行,並尋求進一步深化《安排》的內容。」

 

     廖曉淇表示,補充協議四是眾多補充協議中,開放力度最大的,它有3個特點,包括開放領域更多、開放程度更高,和開放模式更多樣。

 

     補充協議四新增了攝影、體育、環境等11個領域的開放內容,加上以往已經開放的27個領域,目前內地對香港服務貿易的開放領域已達38個。

 

開放模式更多樣化

 

     協議在醫療、保險、銀行、證券、旅遊、個體工商戶等原有17個領域開放承諾的基礎上,進一步放寬了香港服務提供者進入內地市場的准入條件;加上之前已實施的152項開放措施,目前《安排》共有192項開放措施,開放程度進一步提高。

 

     協議的開放模式也更多樣。在與管理諮詢相關的服務、會展、文娛領域允許以跨境交付方式提供服務,這為香港服務業進一步發揮優勢提供了更多的選擇。

 

     廖曉淇表示,內地繼續認真執行《安排》有關規定,積極落實各項內容,不斷提高兩地的經貿交流與合作水平,促進兩地經濟的共同發展與繁榮。

 

     根據《安排》補充協議四,內地在28個服務領域共推行40項開放措施,包括現有的銀行、旅遊、會展和醫療,以及11個新加入的領域,包括社會服務、環境服務和公用事業。雙方也會在金融、會展及專業資格互認方面加強合作。 

 

銀行准入門檻再降

 

     銀行服務方面,香港銀行入股內地銀行的最低總資產要求由100億美元降至60億美元。雙方也會加強合作,包括就香港銀行在內地中西部、東北地區和廣東省開設分行設立綠色通道,以及鼓勵內地銀行在香港開設分支機搆經營業務。

 

     至於會議服務和展覽服務,香港服務提供者將獲准以跨境交付方式在廣東省和上海市試點舉辦展覽。在廣東省和上海市設立的香港企業,將獲准為在該省、市的企業經營出國展覽業務。內地也會支援香港舉辦大型國際會議和展覽會。

 

     旅遊服務方面,香港旅行社在內地設立合資旅行社及獨資旅行社的最低每年旅遊經營總額要求,將分別降至800萬美元及1500萬美元。

 

     在廣西、湖南、海南、福建、江西、雲南、貴州和四川設立的香港旅行社,將獲准申請試點經營具有該省、自治區正式戶籍的居民前往香港、澳門的團隊旅遊業務,有關的試點經營已在廣東省實施。

 

投資總額要求下調

 

     對香港服務提供者在內地設立的合資、合作醫療機構的投資總額要求,將由2,000萬元人民幣降至1,000萬元人民幣。

 

     在《安排》補充協議四下,內地將開放11個新的服務領域。香港服務提供者將獲准在廣東省以獨資民辦非企業單位形式舉辦養老機構,試點提供養老服務;並獲准在內地設立獨資企業,提供環境服務。

 

     公用事業服務方面,香港服務提供者會獲准在內地中等城市設立獨資企業,建設和經營燃氣、熱力、供水及排水管網絡。

 

     所有服務貿易的開放措施明年1月1日生效。內地將按需要制訂及公布必須的規則和條例,以落實有關措施。

   

     有關《安排》詳情,包括在《安排》補充協議四下新達成共識的開放和合作措施,已上載這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