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及科技局今天公布,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批准陳禎祥及陳錫年控制電視廣播有限公司和無�收費電視有限公司,但拒絕其追溯至2004年11月12日至2007年1月的申請。
廣該局指出,無�及無�收費電視未能事先向廣播事務管理局透露有不符合持牌資格人士控制公司,也忽略了法定限制及有關人士的親戚關係;因此,拒絕兩家公司提出追溯批准的申請。
廣管局將根據《廣播條例》及兩家公司的本地免費及收費電視節目服務牌照,考慮對兩家公司在違規期間,施加適當的規管罰則。
陳禎祥獲准以無�副董事總經理及無�收費電視董事的身份,分別對該兩家公司行使控制權,並由分別由今年1月8日及1月19日生效,即兩家公司向政府提交申請的日子。
陳錫年獲批准在今年1月19日至4月30日期間,以營運總裁的身份行使控制權。
由於陳錫年、陳禎祥和陳慶祥份屬親戚,並受聘於不同媒體企業,根據《廣播條例》,屬於不符合持牌資格人士。
陳錫年在2004年2月23日至2007年4月30日期間,是無�收費電視的主要人員。
陳禎祥自2004年11月12日起是無�的主要人員,2005年11月10日起成為無�收費電視的董事。
陳慶祥是信報財經新聞有限公司的董事,而該公司由2006年9月1日起,成為《信報財經新聞》的東主。
工商及科技局表示,陳禎祥並非負責無�的節目事宜,陳慶祥也沒有在《信報》擔任編輯職位;而陳禎祥已向政府作出獨立行事的承諾,不受任何從事媒體業務的親戚所影響。因此,出現媒體擁有權過分集中和編輯觀點單一化問題的可能性極微。
陳禎祥在媒體和電訊行業具備豐富經驗,該局認為,有關批准對廣播業的發展和香港整體經濟可能有些積極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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