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今天發布《境內金融機構赴香港特別行政區發行人民幣債券管理辦法》,財政司司長唐英年對此表示歡迎,並預期首宗在港發行的人民幣債券,可在6月底之前推出。
人民銀行表示,為促進香港人民幣業務發展,規範境內金融機構赴港發行人民幣債券行為,故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制訂《管理辦法》。
根據《管理辦法》,中國境內金融機構赴港發行人民幣債券,須向中國人民銀行遞交申請材料,並抄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並訂明商業銀行赴港發行人民幣債券應具備的條件。
發債體須符多項條件
有關條件包括: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機制、核心資本充足率不低於4%、最近3年連續盈利、貸款損失準備計提充足、風險監管指標符合監管機構的有關規定、最近3年沒有重大違法違規行為,以及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唐英年表示,《管理辦法》是落實香港人民幣債券業務的重要一步,也是中央政府和特區政府經過多層次的接觸後,落實「十一五」行動綱領下的具體建議。
他指出,落實香港人民幣債券業務是個重要的突破,代表�香港將具有在內地以外首個人民幣債券市場。
唐英年說:「這有助保持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同時,香港銀行可以增加其人民幣業務範圍,參與香港人民幣債券的發行和二級市場買賣;香港居民也可以有多1種人民幣投資工具。」
結算系統已如期完成
為配合人民幣債券的發行與買賣,香港人民幣即時支付系統的建設工作已如期於今年2月26日完成。
唐英年說,中國人民銀行發布有關的《管理辦法》,在香港發行人民幣債券的準備工作,已水到渠成;並預期首宗在港發行的人民幣債券,可在本月底之前推出。
他表示,已有數家內地金融機構正等待中國人民銀行批准來港發行人民幣債券,並已展開發債的有關準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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