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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4月19日
財政預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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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收入條例草案刊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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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收入條例草案》及《2007年收入(第2號)條例草案》明天(4月20日)刊憲,5月2日提交立法會,以實施在2007 - 08年度財政預算案所公布的稅收建議。

 

    《2007年收入條例草案》載列調低葡萄酒從價稅稅率,由80%減至40%;以及調低酒精濃度不多於30%的含酒精飲品從價稅稅率,由40%調低至20%。該條例草案也建議劃一價值100 - 200萬元物業的買賣印花稅為定額100元。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表示,其他有關薪俸稅和個人入息課稅的建議,將根據《2007年收入(第2號)條例草案》修訂《稅務條例》予以實施。該條例草案經立法會制訂後由刊登憲報當日開始實施。

 

     有關建議,包括回復薪俸稅邊際稅階及邊際稅率至2002 - 03年度的水平,即邊際稅階由30,000元擴闊至35,000元,最高的兩個邊際稅率由13%及19%,分別調低至12%及17%。個人免稅額和標準稅率則維持不變。

 

     薪俸稅子女免稅額由每名40,000元提高至50,000元,每名子女在出生的課稅年度,可額外獲得50,000元的子女免稅額。個人進修開支的最高扣除額,則由40,000元增至60,000元。

     條例草案也建議寬減2006 - 07年度50%的薪俸稅及個人入息課稅,以15,000元為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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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 08年度財政預算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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