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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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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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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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屢次違規店舖名字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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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汝樺會見傳媒
立即行動: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常任秘書長鄭汝樺公布打擊不良店舖的措施。

     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常任秘書長鄭汝樺表示,非常關注內地旅客在港購物懷疑被騙的事件,將積極跟進,令內地旅客重拾來港旅遊的信心。

 

     鄭汝樺表示,透過3方面的工作,打擊以不良手法欺騙顧客的店舖,包括加強執法、修訂法例及監管機制,以及擴大向內地旅客的宣傳。

 

     她今天與警方、海關、旅遊發展局、旅遊業議會及消費者委員會開會後向傳媒說,有關措施包括加強執法、收緊「14天百分百」退款保障的記分制,以及把多次違例被記分的店鋪名字上網。

 

     她說,警方和海關將加強執法力度,打擊這些影響香港旅遊聲譽的害群之馬。

 

     當局已委託消委會檢討保障消費者的法例,盡快提出建議,並已要求旅遊業議會即時收緊不良店舖記分制,多次違例被記分的店鋪名字,應在網上公開,提高透明度。

 

     當局將與內地消費者組織加強聯繫,向訪港旅客提供購物的權益及投訴渠道,務求令所有旅客入境時已收到有關信息,投訴有門。

 

     旅遊業界指出,香港旅遊業已受到這宗不良營商手法事件影響,但暫時未能評估影響的程度。

 

     海關今天前往位於土瓜灣和九龍灣的珠寶店查察,並帶走部分項鏈和手鐲樣本,送交政府化驗所測試及確定純度。該兩間店舖均以內地旅客為銷售對象。

 

     任何人如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最高可判處罰款50萬元及監禁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