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發表交易所規管上市事宜年度檢討報告,建議交易所檢討關連交易的常規,以及有關保薦人、包銷商及其聯繫人在交易前發表的研究的常規。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表示,歡迎該報告,認為年度檢討標誌�證監會和交易所,為持續加強香港證券市場監管制度的合作成果。
證監會今天發表報告,概述交易所2005年的運作情況,並集中檢討交易所在某些職能範疇的決策過程與營運程序的質素。
報告指出,交易所營運程序及決策過程均屬適當,能讓交易所履行其法定職責,維持有秩序、信息靈通和公平的市場。
報告也提出多項有關交易所管理上市制度的建議,包括:
•檢討交易所有關關連交易的常規;
•檢討交易所有關保薦人、包銷商及其聯繫人在交易前發表的研究的常規;
•重新探究有關可換股票的規則;
•敲定及設立其本身的財務報表審閱計劃;
•加快採取行動落實於2005 年報告內提出而尚未處理的建議。
報告已上載證監會網頁,印刷本在證監會辦事處備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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