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局長葉澍堃表示,構思中的競爭事務委員會擁有調查權力,並決定是否作出檢控。
政府正全力開展相關的法例草擬工作,期望在今年年底前,向立法會提交草案。根據外國同類機構的經驗,營運費用最初步估計約6,000 - 8,000萬元。
葉澍堃今天出席立法會經濟事務委員會後表示,競爭政策諮詢期間收集到的意見,均認為需要引入跨行業競爭法,也需要新架構,處理有關競爭的事宜。
目前當局沒有權力索取資料或查看賬目,而構思中的競爭事務委員會,則是獨立於政府的機構,並獲賦予調查和索取資料的權力。
現時的構思是,經過調查後,委員會決定是否作出檢控;決定檢控後,是否把個案交予法庭或特別審裁處,然後進行聆訊和判決。
他指出,將委任外界人士加入另一架構,監管該委員會,防止委員會權力不斷膨脹。
葉澍堃說,立法是跨行業的,並採取民事刑罰,而非刑事罪行的做法;並重申,理解社會上某些人士,特別是中小企,對有關措施仍有疑慮,當局將繼續與他們溝通,釋除他們的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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