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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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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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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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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指網銀故障近半銀行不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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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費者委員會的調查顯示,若網上銀行系統出現故障,過半數參與調查的銀行(9間)表示會視乎不同情況而作安排,但沒有明確表示會否賠償予受影響客戶。

 

     其餘銀行(8間)則表示,若網上銀行系統出現故障,不會對客戶的金錢損失作任何賠償。

 

     消委會指出,網上銀行服務越來越普遍,個人網上理財戶口帳戶由2001年的110萬個,增至去年中的360萬個。

 

     消費者委員會向20間銀行查詢,就網上銀行服務條款的透明度、消費者的權益保障等多方面進行調查,共得到17間銀行回覆。

 

普遍藉免責聲明卸責

 

     調查指出,銀行都普遍藉「免責聲明」不同程度地卸除對客戶損失的法律責任。

 

     消委會指出,《管制免責條款條例》規定,遇有損失或損害,任何人不得藉合約條款卸除或局限自己因疏忽而引致的法律責任,除非免責條款符合合理標準的範圍。

 

     故此,若消費者在適用的情況下蒙受損失,縱使已簽署了具免責條款的合約,仍可向銀行追究法律責任。

 

     不過,消費者在使用網上銀行服務前,仍須考慮潛在的風險,才使用其服務。

 

個案獲銀行妥善處理

 

     金管局則表示,在過往接獲的投訴個案中,如涉及網上銀行故障而客戶有實據証明其損失乃因此而導致,皆獲得相關銀行的妥善處理(例如向有關客戶作出合理的補償)。

 

     至於消費者一旦不慎登入虛假銀行網站而導致損失,將會如何處理?

 

     參與調查的銀行中, 53%表示會按照個別情況處理, 29%則表示若事故確定是由銀行疏忽所致,客戶便不須負責。其餘18%表明不會對此承擔責任或作賠償。

 

     儘管假網站的數目近年大幅下降,消費者仍須時刻提防假銀行網站。去年有17宗虛假銀行網站的報告,較2005年及2004年分別減少了32%和50%。

 

     消委會的調查又顯示,銀行一般不會為任何錯誤和不準確資訊而負責,例如股票即時報價。

 

     不過,金管局表示,留意到銀行提供財經資訊予客戶時,均有採取措施確保有關資訊的準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