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證券及期貨(合約限量及須申報的持倉量)(修訂)規則》今天刊憲,以調高H股指數期貨合約及期權合約的訂明上限。
根據《修訂》,上限由每個期貨合約月或期權合約系列6,000份,調整至12,000份;這上限水平同時適用於所有期貨合約月及期權系列的對沖指定資產價格轉變風險總限額。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行政總裁韋奕禮表示,鑑於不少其他海外交易所,均熱衷開發與內地相關股票掛�的衍生產品,這次調整有助維持香港的領先市場地位;並同時更佳地配合市場需要和促進期貨與期權市場的增長。
韋奕禮說,證監會現正檢討�指期貨合約及期權合約的持倉限額,未來數月諮詢市場的意見。
證監會表示,視乎立法會的�定,預料新持倉限額由今年3月30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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