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馬時亨強調,重寫《公司條例》可方便使用者、便利營商、節省成本和爭強競爭力。
他指出,由於重寫《公司條例》的工作工程浩大,因此,將分兩階段進行;並在未來2、3個月,就條例內有關會計及審計的條文,展開公眾諮詢。
馬時亨今天在其《「財庫」與你》網上專欄中表示,重寫《公司條例》的工作工程浩大,對鞏固香港的國際商業及金融中心地位,有莫大的裨益。
他認為,把條文簡化及現代化,可使條例更易於使用及更為清晰,方便使用者;而更新和簡化條款,例如促進電子化、簡化舉行周年大會等程序,均可便利營商。
60萬公司可省成本
他估計,近60萬間在本港註冊和成立的公司,以及相關人士如董事,可透過一些較簡化的程序或要求而減省成本。
過去10年,大多數普通法司法管轄區如英國、澳洲、新加坡及紐西蘭等地,已完成或正�手進行大規模改革公司法例的計劃。
馬時亨認為,新的《公司條例》,可符合現時使用者的需要,達致國際最佳水平,增強香港的競爭力。
當局去年年中展開全面重寫《公司條例》的工作,由於這可以說是香港規模最龐大的法律改革工作,涉及眾多複雜的問題,研究、諮詢和草擬也需時,故此,有關工作將分兩個階段進行。
廣泛吸納公眾意見
馬時亨表示,首階段重寫有關成立公司和公司營運的條文,次階段則處理其他與公司清盤有關的條文。
本港將參考英國、澳洲和新加坡等普通法司法管轄區近年有關公司法改革的成果,再結合香港的情況。他表示,雖然香港與內地的法制不同,但由於兩地的商貿關係非常緊密,故將密切留意內地公司法的發展。
在研究和草擬法例的過程,也將廣泛聽取和吸納商界、相關專業人士、學者,以及公眾人士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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