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及科技基金的創新及科技支援計劃接受應用研發項目撥款申請,至3月30日。
項目應較具前瞻性,每宗要求的撥款不能超過100萬元,項目期限也不能超過1年。與研發中心科技範疇相關的項目,如具前瞻性及創新也可申請。
由於有關的項目較創新,取得業界贊助並非申請的必要條件,但獲業界贊助的項目可獲得優先考慮。
一些由申請機構本身或本地或境外研究機關進行,並已完成的基本研究項目的跟進項目,或應用到該等基本研究項目成果的申請項目,也可獲得優先考慮。
申請由評審委員會評審,只有條件突出,例如能作出重要科技突破的項目,才會獲得資助。
符合創新及科技支援計劃申請資格的機構,如本地大學、產業支援組織、工商協會、專業團體、研究機關及本地公司,應利用創新及科技基金進行有助本港產業發展的創新應用研究發展活動。
所有申請需以電子方式,透過這裡提交。申請機構及項目聯絡人需先登記為系統的註冊用戶,才能取得申請表格。
有關詳情可登入這裡,查詢可致電2737 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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