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馬時亨表示,在2005 - 06年度收到僱主拖欠強積金供款的投訴共7,833宗,約涉及3,600名僱主;並曾就投訴個案發出約4,000封警告信,並向168名違規僱主發出共924張檢控傳票。
他說,截至3月底,有584張已成功檢控;並強調,將繼續透過執法與教育宣傳雙管齊下,保障僱員的強積金權益。
馬時亨今天在立法會指出,在2005 - 06年度,積金局共向違規僱主發出924張檢控傳票,涉及168名僱主。
加強檢控公司董事
截至3月底,有584張已經成功檢控,餘下的個案,包括檢控程序正在處理、無法送達而需撤回或被裁定無罪的個案。
為改善僱主拖欠強積金供款的情況,積金局向違規僱主徵收相等於欠款款額的5%附加費及提出刑事檢控,也加強檢控公司董事,令公司董事須為拖欠強積金負上刑事責任,以增加阻嚇力。
在2005 - 06年度,積金局向20名董事及兩名管控人員發出傳票。
同期有13名僱主遭積金局罰款,每名僱主各罰款5,000元。在2006 - 07年度截至10月,積金局共向44名僱主徵收罰款,每名僱主須繳付罰款由5,000 - 44,362元。
雙管齊下確保權益
在實地巡查僱主方面,積金局加強與勞工處及其他相關部門的合作,聯手突擊巡查政府外判合約商的工作地點,以查核合約商是否有為僱員參加強積金計劃及供款。
馬時亨說,積金局自9月起展開為期18個月的教育推廣活動,透過執法與教育宣傳雙管齊下,確保僱員的強積金權益得到保障;並指出,積金局將按實際運作經驗,不時檢討和改善有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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