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今天公布,批出為期4年的合約予香港億軟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由明年4月1日起營運電子證書服務。
億軟信息負責承擔提供電子證書服務的一切營運開支,並向電子證書的用戶,收取服務和續期費用。
電子證書的服務水平,包括服務中心及其服務時間,將不受影響,電子證書的收費也維持不變。
或推出增值服務
香港郵政核證機關目前已發出約154萬張個人及機構電子證書,包括126萬張內置於智能身份證的免費個人電子證書。
政府資訊科技辦公室表示,外判營運電子證書的目的,是希望令核證機關的營運達致財政自給,並提高電子證書的使用率。
承辦商在投標書的業務計劃內,建議提供多項增值服務,令核證機關的營運可達致財政自給。然而,這些服務仍須有待商討及獲得政府同意後,才可推出。
承辦商須確保任何涉及電子證書運作的增值服務,除履行合約條款及條件外,也須遵守《電子交易條例》、認可核證機關業務守則、政府保安規則及規例,以及《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有關的規定。
個人私隱獲保障
任何由承辦商提供的增值服務,將以其商號的品牌推出,以別於電子證書服務。承辦商也必須徵詢電子證書持有人,是否願意接收有關服務的資料。
在合約批出後,政府繼續管有電子證書的計劃及擁有有關資料,並負責在合約期內監察承辦商的服務表現。
在籌備公開招標時,政府已進行私隱影響評估及諮詢私隱專員公署,確保合約條款已納入足夠措施,以保障電子證書持有人的個人資料私隱。
合約也清楚訂明,所有電子證書的資料為政府擁有,而承辦商只有在履行合約以提供電子證書服務時,才可使用電子證書持有人的個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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