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事務及庫務局指出,進出口貿易佔香港經濟重要一環,故在擬議的商品及服務稅架構下,建議根據目的地原則,對出口及轉口貨物實施零稅率,即毋須繳納商品及服務稅。
因此,出口商和轉口商的國際競爭力應不受影響。當局與業界和有關商會密切磋商,了解他們的關注,並在適當情況下制訂更多便利貿易的措施。
對於珠寶業界表示,從事進出口貿易的人士,非常關注商品及服務稅會否增加其經營成本,財經事務及庫務局今天指出,出口商及轉口商毋須就其貨物收取商品及服務稅。
已就商品及服務稅登記的出口商及轉口商,還可以向稅務當局申請退回其在購買或製造這些商品時繳交的商品及服務稅稅款。
財庫局表示,明白進口商在入口商品時,繳交商品及服務稅對其現金周轉帶來不便,所以在擬議的商品及服務稅架構下,進口商可申請「延緩繳納商品及服務稅計劃」,延遲3 - 7周繳稅。
進口商如超過51%的商品銷量是供應出口,而又是商品及服務稅的登記人,便可申請參加「合資格出口商計劃」,暫免在貨物進口時須繳納的商品及服務稅。
透過以上兩項計劃,進口商可獲延期或暫免繳交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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