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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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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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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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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業披露規則展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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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金融管理局

     香港金融管理局今天發表《銀行業(披露)規則》草擬本,並諮詢公眾;藉此就資料披露架構作出最新修訂,以反映香港已採用國際財務報告準則。

 

    《披露規則》列載認可機構必須公開披露其利潤及虧損、事務狀況及資本充足比率的資料的最低要求,並訂明該等資料須予披露的方式及時間,例如容許認可機構透過互聯網網站,披露資料以符合有關規定。

 

     這套規則連同《銀行業(資本)規則》,是為配合實施《資本協定二》,即有關計算銀行資本充足情況的新國際標準,而制訂的整套規則。

 

    《披露規則》將根據《2005年銀行業(修訂)條例》賦予的制訂規則權力發出,並取代金管局以《監管政策手冊》章節形式發出的財務資料披露指引。

 

     按照《資本協定二》第3支柱的建議,「銀行業(披露)規則」就認可機構財務資料的披露而引入的風險元素較目前為大。

 

    《披露規則》是金管局透過與多個工作小組,緊密合作才草擬完成,包括資本協定二諮詢小組、財務資料披露工作小組,以及財務資料披露聯合技術工作小組。

 

     金管局曾作出多番事前諮詢,收集及參照銀行業公會、會計界及其他有關方面的意見,例如評級機構及分析員。

 

     現時展開的諮詢,是讓銀行界及有關各界有機會細閱具體規則及細節。諮詢期9月23日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