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粵港科技合作資助計劃」即日起接受申請,9月29日截止。資助計劃設有3個供香港機構申請的計劃,包括平台研究計劃、合作研究計劃及公司研究計劃;能充分利用粵港現有研究發展設施、資源及知識的申請,可獲優先考慮。
粵港高新技術專責小組2004年首次推出「粵港科技合作資助計劃」以來,已撥款6億6,000萬元,支持近200個研發項目。計劃旨在鼓勵科研機構及產業加強合作,以及大珠三角地區產業的科技升級。
創新科技署表示,粵港雙方已合共預留約8億元作資助用途。能充分利用粵港兩地現有的研究發展設施、資源及知識的申請,將獲得優先考慮。
「2006年粵港科技合作資助計劃」支持的6個科技範疇,包括信息與通訊、精密製造技術及產品、新材料與納米技術、生物醫藥與健康、新能源與資源環保,和現代農業。
資助計劃設有3個供香港機構申請的計劃,包括平台研究計劃、合作研究計劃及公司研究計劃。獲批准項目可獲資助不多於9成的開支,而申請人須尋求企業贊助不少於1成的開支。
港方申請者須透過創新科技署基金管理系統,在創新及科技支援計劃下提交項目建議書。
申請期由8月9日起至9月29日,詳細資料可瀏覽創新及科技基金網站。如有查詢,可聯絡創新及科技基金秘書處,地址為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20樓創新科技署(電話:2737 2229、傳真:2957 8726 、電郵:enquiry@itf.gov.h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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