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事務及庫務局表示,行政長官曾蔭權已委任證監會主席韋奕禮,擔任證監會行政總裁,任期由今年6月23日至2008年9月30日。證監會新任主席的委任,將於稍後公布。
《2006年證券及期貨(修訂)條例》今天(6月23日)刊憲,訂明證監會主席與執行管理層的角色,並增設行政總裁職位。該修訂本月14日在立法會獲大比數支持下通過。
根據《修訂條例》,證監會主席領導董事局,制訂證監會的整體方向、政策及策略,以及監察執行管理層在落實董事局所議定目標、政策及策略的工作。
至於行政總裁,則負責證監會的日常運作,並須推行經董事局議定的目標、政策及策略,和促進董事局有效運作。
韋奕禮去年10月1日根據當時的《證券及期貨條例》出任證監會主席,並訂明在《2005年證券及期貨(修訂)條例草案》通過成為法例及生效後,擔任行政總裁;兩個職位的任期,合共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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