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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2月20日
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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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資本協定助穩定銀行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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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金融管理局

     金融管理局表示,在港實施《新巴塞爾資本充足標準》,可推動銀行制訂更高的風險及資本管理標準,並增加資料披露,有助提升它們的信譽及地位,並鞏固銀行體系的穩定及有效運作。

 

     金管局副總裁韋柏康表示,目前離實施時間還有10個月,銀行須作好準備;而金管局制訂政策的階段已接近完成,現正制訂規則的工作。

 

     金管局今天舉行簡布會,為本地銀行的140多名高級行政人員,介紹在港實施《資本協定2》的詳情,闡明與現行制度的主要分別、重點說明經修訂架構對銀行業務的影響,以及聽取業界的意見。

  

     韋柏康指出,實施《資本協定2》不應只被視為遵守監管規定,因為其中還涉及多項重要的業務問題,並有助改進風險管理。

 

     他說,該協定可提升銀行的信譽及地位,以及有助鞏固銀行體系的穩定及有效運作。

 

     金管局銀行政策部助理總裁唐培新指出,《資本協定2》的主要目的,是推動認可機構制訂更高的風險及資本管理標準,並增加資料披露,這遠超過僅限於要求認可機構遵守最低資本充足比率的監管規定的層面。

 

     唐培新促請與會者特別留意實施《資本協定2》對銀行業務的影響,例如信貸風險、業務操作風險及資本管理、策略性規劃及競爭形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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