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ease use a Javascript-enabled browser. 051230tc03007
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
2005年12月30日
*
*
科技
*
創科支援基金接受申請
*
創新科技署

     創新及科技基金轄下的創新及科技支援計劃接受第3層撥款申請,截止日期為2006年3月31日。

 

     由於第3層撥款模式的項目較具前瞻性,每個項目所要求的撥款不能超過100萬元,項目期限也不能超過1年。

 

     創新科技署指出,由於項目屬創新性質,取得業界贊助並非申請的必要條件,但獲業界贊助的項目可獲優先考慮。

 

     至於由申請機構本身、本地或境外研究機關進行,並已完成的基本研究項目的跟進項目,或應用到該等基本研究項目成果的申請項目,也獲優先考慮。

 

     創新科技署在檢討基金的運作情況和經驗後,今年初為創新及科技支援計劃採用新的3層撥款模式。

 

     第1層撥款模式包括成立研發中心,以進行屬特定重點範疇的研發工作,這些範疇包括汽車零部件、物流及供應鏈管理應用技術、紡織及成衣、納米科技及先進材料;以及資訊及通訊技術,包括通訊科技,電子消費品、集成電路設計及光電子。

 

     第2層撥款模式包括資助不同核心主題的研發項目,以及粵港科技合作資助計劃下提交的項目。第3層撥款模式包括資助富創意的應用研發項目。

 

     所有申請需以電子方式,透過創新科技基金管理系統提交,申請機構及項目聯絡人需先登記為系統的註冊用戶,才能取得申請表格。

 

     有關詳情及計劃的指南,可瀏覽這裡;查詢可聯絡創新及科技基金秘書處,地址為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20樓;電話:2737 2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