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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排:財政司司長唐英年,與接替安民出任商務部副部長的廖曉淇,在簽署協議後會見新聞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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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和內地就《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第3階段的開放措施達成協議,包括經本地製造商申請並符合雙方已商定的《安排》原產地規則的所有香港產品,均可享有零關稅優惠,並免除香港品牌手表30%從價百分比規定。
服務貿易共有23項市場開放措施,涵蓋10個範疇。有關措施明年1月1日起生效。有關的詳情,可瀏覽這裡。
財政司司長唐英年與國家商務部副部長廖曉淇,今天舉行《安排》聯合指導委員會高層磋商會議後,簽署《安排》第3階段的法律文本。唐英年表示,歡迎《安排》第3階段引入更多開放措施。
有利經濟持續復甦
唐英年說:「《安排》採取了不斷發展、不斷深化的方式。我很高興今天雙方同意在《安排》第1及第2階段涵蓋的多項措施外,再推出新的開放措施。
「這些措施,將為香港企業及專業界別帶來更多商機,開拓內地市場,並增加香港對海外投資者的吸引力。」
他認為,這些措施也有助香港廣泛的經濟復甦得以持續,並鼓勵私營企業創造更多就業機會。
唐英年強調,《安排》是開放式協議,故會不斷優化和充實其內容;而未來的工作,是抓緊落實和優化《安排》的內容,為本地和內地的經濟帶來貢獻。
兩地貿易將自由化
廖曉淇表示,會上雙方均同意,也肯定了《安排》在促進兩地經濟發展方面起了積極的作用。
他指出,內地決定經本地製造商申請並符合雙方已商定的《安排》原產地規則的所有香港產品,均可享有零關稅優惠。
這即是說,明年1月1日起兩地的貨物貿易,基本上實現了貿易自由化。
廖曉淇透露,前副部長安民已退休,現由他接任港澳的經貿工作;並表示,將一如以往,全力促進內地和香港的經濟貿易關係,為促進香港的繁榮而盡力。
廖曉淇說:「凡是有利於保持香港繁榮穩定的政策建議,內地都會認真和積極考慮。」
每年兩次商訂規則
在《安排》第3階段下,由明年1月1日起,經本地製造商申請並符合雙方已商定的《安排》原產地規則的所有香港產品,均享有內地零關稅優惠。
《安排》第3階段商訂了261項產品的原產地規則,其中絕大部分的商定原產地規則,與《安排》第1和第2階段採用的寬鬆規則相若。
連同第3階段,內地與香港已商訂1,369項產品的《安排》原產地規則。
在1,369項稅則號列所涵蓋的所有貨物中,74%採用香港現行的「特定工序」產地來源規則。
這些貨物包括紡織及成衣製品、食品及飲品、藥物,以及部分塑膠產品和金屬製品。
84項產品仍待訂定
11%採用「稅號改變」作為原產地規則,9%則採用最少3成香港從價百分比作為原產地規則。
雙方同意,餘下的84項產品,包括魚類及水產,以有關產品的特點訂定原產地規則。
目前仍未商訂原產地規則的產品,今年後每年兩次共同商訂其原產地規則,而不是所定的每年1次;從而為有意申請的製造商提供更大的靈活性。
內地也同意修改現有原產地規則,免除香港品牌手表的30%從價百分比規定;這有助香港鐘表業的進一步發展。
廿三市場開放措施
根據《安排》第3階段,服務貿易共有23項市場開放措施,包括內地允許香港服務提供者在內地設立的獨資公司、在多個地點興建和經營多間電影院,以及降低在內地設立旅行社的最低營業額規定。
內地也允許在內地設立代表機構的香港律師事務所,與同省份不同城市的內地律師事務所聯營;以及允許在內地執業法律服務的香港居民,同時受聘於內地以外的律師事務所。
該23項措施涵蓋10個範疇,包括法律、會計、視聽、建築、分銷、銀行、證券、旅遊、運輸及個體工商戶。
各項市場開放措施由明年1月1日起生效,內地將視乎情況,擬訂和公布所需的實施規則和規例。
豁免出口成衣關稅
雙方同意,貿易投資便利化對成功落實《安排》至為重要。《安排》第3階段的多項措施,均旨在加強兩地之間的貿易和投資往還。
例如,內地本年初因應美國和歐盟實施特別保障措施而徵收的出口關稅,不再適用於在外發加工措施下,屬香港原產的紡織及成衣產品;這項措施現已生效。
兩地金融合作也取得進展,內地允許符合條件的內地證券公司及期貨公司,在香港設立分支機搆。
內地與香港在2003年6月29日簽訂《安排》的主體部分,即第1階段;去年10月27日簽訂其補充協議,即第2階段。
當局曾研究《安排》第1階段對香港經濟的影響,結果顯示,絕大部分受訪公司認為《安排》首階段對香港經濟有利。在《安排》首階段實施的首兩年,已為香港創造約29,000個新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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